帮信之辨:胡久辉律师谈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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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入刑法多年,一直基本处于休眠状态。随着近几年国家大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开展,帮信罪俨然“一夜爆红”,甚至成为了在数量上跃居 TOP 10 的罪名。
顾名思义,帮信罪就是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提供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网络接入、广告推广等活动。司法实践中最为常见的就是所谓的“跑分”,即为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提供银行账户、转账、取款等行为。
帮信罪为什么数量爆棚?主要原因之一是很多当事人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他们认为自己只是把银行卡、手机卡借用他人使用一下,过一下账,或者帮助转账、取款,自己并没有参与上游的诈骗、赌博犯罪活动,甚至也不知道上游具体从事的是何种犯罪活动。基于这样错误的认识,然后加上一点蝇头小利的诱惑,不知不觉触犯了刑法,身陷囹圄。
那么是不是所有“跑分”都是帮信罪呢?显然不是!
很多案件开始是被作为帮信罪立案侦查,但是在检察院和法院阶段被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量刑比帮信罪重得多:
帮信罪: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掩饰眼满犯罪所得罪:3 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3-7 年有期徒刑。
对于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知道其所转账的资金、取款的资金系上游犯罪所得的,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两个罪名看似泾渭分明,但在司法实践中区分起来并不容易。胡久辉律师认为,对于界限模糊的案件(以转账情形的“跑分”案件为例),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罪轻辩护:
其一,确定转账的时间。如果转账发生在上游诈骗的过程中,此时诈骗犯罪尚未既遂,转账只是帮助其完成诈骗的一个环节,那么可以认定为帮信罪。如果诈骗既遂,那么转账者很可能被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其二,如果认定上游犯罪既遂的证据薄弱、模糊,辩护律师可以从行为人的获利、证据表明的认知程度、罪责刑相适应、类案检索等方面,向帮信罪辩护。
当然,胡久辉律师作为资深“实战派”律师,向来不主张纸面空谈罪名辨析。因为我们不是在做法律考试的辨析题,而是辩护实战。我们应当从证据出发,尽可能地找到往轻的罪名、轻的情节去辩护的角度,用现有的证据构建我们的“故事”,还原案件的法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