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浴涉黄:胡久辉律师团队代理一宗足浴店涉嫌容留卖淫罪案件
湖南平江男子毛某,伙同他人,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安置小区租赁房屋,开设足浴店。为了招揽生意,同意多名卖淫女在其店内从事卖淫违法活动,并收取卖淫所得提成。卖淫女卖淫一次价格为 150 元,毛某收取 50 元提成。短短 7 个月的时间,毛某非法获利约 18 万元。近期,毛某被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并处罚金 18 万元。
毛某当时没有聘请律师为其辩护,虽然认罪认法,但仍被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对于容留卖淫罪而言,这个刑罚不算轻。根据法律规定,容留卖淫罪,容留 2 人以上卖淫或非法获利 1 万元以上,可判处 5 年以下有期徒刑;容留10人以上卖淫或非法获利 5 万元以上,可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
胡久辉律师分析,本案毛某非法获利 18 万元,看似超过了 5 万元的法定刑升格标准,但毛某对非法获利金额“照单全收”,没有专业律师为其做精细化辩护,自然刑期上去了,罚金也比较高。胡久辉律师之前办过一件类似的足浴店容留卖淫罪案件,经过胡久辉律师团队的精细化辩护,最终只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后续,毛某的在逃同案犯小毛的家属通过朋友联系了胡久辉律师团队,准备为即将投案的小毛进行辩护。后续案件办理情况,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