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获全胜:胡久辉律师代理的虚拟定位软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存疑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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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检察院对胡久辉律师代理的一起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件宣布存疑不起诉。至此,胡久辉律师代理的本案获得全面胜利,当事人不留案底!

大致案情为:软件工程师黄某将自己编写的具有虚拟定位、模拟摄像头等功能的软件卖给邹某,邹某购买后与其老弟熊某通过网站、微信等大量销售,买家购买此软件主要用于考勤打卡。案发后,三人同时被公安机关以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立案侦查。
再获全胜:胡久辉律师代理的虚拟定位软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存疑不起诉

由于疫情原因,三名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但是黄某没有掉以轻心,在侦查阶段及时聘请了胡久辉律师为其辩护。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本案终于获得存疑不起诉的胜利结果,当事人黄某不留案底。而同案犯邹某和熊某没有聘请律师,认罪认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再获全胜:胡久辉律师代理的虚拟定位软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存疑不起诉

总结起来,胡久辉律师在本案辩护中主要思路如下:
一、全面复盘,把握细节。
接受委托后,胡久辉律师即多次与当事人黄某面谈,全面复盘其与同案犯认识、交往、沟通、交易等全部过程,并尽可能地追问、挖掘交往、交谈、交易中的细节,以便找出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和有利的辩护点。

同时,胡久辉律师根据自身作为前资深检察官对案件的发展走向的预判,针对不同阶段、办案机关的不同反应,制定了对应的辩护策略。在侦查阶段,胡久辉律师即分别向公安机关侦查部门和法制部门提交了法律意见书,论证本案存在的诸多疑点。

二、改变罪名,先降一档。
在案件第一次移送检察院后,胡久辉律师以最快的速度阅卷,马上提交第一份法律意见书。在本次意见书中,胡久辉律师以论证本案存在诸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出发,导向“即便暂不考虑证据问题,本案也应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结论。因为根据本案涉案金额,如果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则是3-7年有期徒刑。自然后者更轻。

不出所料,后续胡久辉律师接到承办检察官的电话,本案将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起诉!同时,检察官也建议当事人黄某认罪认罚,可以建议法院判处缓刑,同案犯邹某和熊某均已认罪认罚。

通过全面细致审查本案证据,结合胡久辉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判断,胡久辉律师大胆建议当事人黄某不要认罪,本案可以朝“存疑不起诉”的方向进行辩护。当事人黄某充分信任胡久辉律师,采纳了上述建议。

三、攻击主观要件,切断共犯关系
在检察院将本案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对于承办检察官提出的当事人黄某诸多“反常行为”,应当认定其与同案犯邹某共同犯罪,胡久辉律师着重找出当事人黄某不构成共犯的证据和依据,以期说服承办检察官。胡久辉律师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其一,条分缕析地研究、分析、比较当事人黄某与邹某的供述,找出其中的矛盾、不合逻辑、与其他证据无法印证之处,为法律意见书立论奠定基础。
其二,根据承办检察官可能采用的“推定明知”,从不同角度(当事人黄某、同案犯邹某、证人证言、客观证据)找出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事实和反证,为法律意见书做深入论证论证。
其三,大量搜集关于“推定明知”运用规则的文章,主要是司法人员、法院检察院的官方媒体等有影响力的实务界意见。同时,收集运用“推定明知”的类似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为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本案不能通过推定明知认定当事人黄某构成共犯”提供权威依据。

四、否定新口供,打掉鉴定书。
案件的进展再次印证了胡久辉律师的预判是完全正确的:检察院没有以“推定明知”构成共犯将当事人黄某起诉到法院,而是作了分案处理。即邹某和熊某起诉到了法院,当事人黄某单独作为另外一个案件,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通过第二次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新增了同案犯邹某的最新一份口供,试图证明与当事人黄某是共犯;新增了邹某与他人Telegram聊天截图;新增了国内知名电子数据鉴定机构–上海弘连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

对此,胡久辉律师深知案件经过2次补充侦查,已经到了最后关键环节,成败在此一举。胡久辉律师对上述三套新增证据进行了“火力全开”的全面质证!
对于新增的口供的质证:此前供述稳定、一致,该份口供与前述供述矛盾,逻辑不通、内容含混,不符合口供采信规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对于聊天截图的质证:结合扣押电子设备,数据提取不合法,不具有合法性;针对聊天对象电话,不能唯一锁定到当事人黄某,不具有关联性;针对聊天内容,无上下文完整记录,掐头去尾,不具有真实性;针对聊天内容,无商量共谋,且后续“关键”消息均是已发未读,对方再未上线,不具有关联性。
对于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的质证:结合扣押电子设备和网站远程勘验,检材来源存疑,不具有合法性;鉴定过程未搭建干净的运行环境,违反电子数据鉴定操作相关规程,其鉴定结果可能失真,不具有真实性。

五、提供新证,促成结案
经过上述胡久辉律师提供的全面、专业、猛烈的法律建议书,彻底动摇了检察官对于本案构罪的内心确信。但是,案件要达成不起诉这一圆满结果,还需要最后临门一脚。因为胡久辉律师曾做过十二年的检察官,熟知检察院办案的程序和检察官对案件的看法和心路历程。

对此,胡久辉律师利用自身计算机技能和熟悉计算机电子数据取证知识和规定的优势,对当事人黄某的相关书证、软件售卖相关电子数据进行了规范提取,且全程屏幕录像、校验散列值,并刻录光盘提供给检察院,以期证明当事人黄某虽然拥有此软件多年,但无将其非法售卖牟利的动机和意图,一直都是合法使用、销售。

通过胡久辉律师上述稳打稳扎、精准预判、对症下药的辩护工作,本案终于取得了存疑不起诉的圆满结果!后续,胡久辉律师将开设专题讲座,详细分享本案的办理过程和成功经验!

作者: 胡久辉律师专注计算机网络犯罪辩护的法律界程序员 158731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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