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绸缪:胡久辉律师谈职务犯罪案件前期应对和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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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春节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纷纷“撸起袖子加油干”,打虎拍蝇动作频频,各地的案件查办通报犹如雨后春笋公布。
胡久辉律师作为从事了十余年反贪侦查工作的前资深检察官,对于职务犯罪案件颇有研究,今天主要谈谈职务犯罪案件的前期应对和辩护工作技巧。
第一种情况:未雨绸缪。
人们或许会提前对车子进行保养,对身体进行调理,但一般不会对自身“即将到来”的牢狱之在进行应对筹划,毕竟侥幸心理是人性之一。
但是,在职务犯罪领域也未必竞然。因为很多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机关可能要对当事人采取行动之前,往往会有一些模糊的征兆,或者当事人凭借多年体制内工作的经验和直觉,能够有所警觉。
当然,以上这个或许算是玄学,没有具体明晰的指标予以判断,但是有一种情况是非常明确的:某体制内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某干部被纪委监委带走、留置了,作为本单位的同事、关联业务单位的老板,对于该干部所涉犯罪大致事情,大致也能猜到七八成。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关联人士是否需要咨询律师、提前准备呢?
胡久辉律师作为资深职务犯罪调查从业人士建议,咨询律师、提前准备是非常有必要的。理由如下:
其一,非资深从业人士基本上是无从知晓办案机关的工作流程、工作技巧和思维方式的,更加谈不上深入研究并做出有效应对了。有些人会天真地以为只要“死扛”不开口就行了。试问自从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以来,有几人被“双规”、留置后无罪释放、大摇大摆地从办案点走出来?更何况,2018 年后的纪检监察机关,整合了原来检察院的反贪队伍,通过立法强化了调查职权,提高了政治地位,当事人更加不要妄想以一己之力进行对抗了。
当然,胡久辉律师并不是指导当事人进行违法的逃避调查,而是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有效地风险防控。比如说,最常见的受贿犯罪,受贿金额300万元以上,法定刑就在十年以上。可是当事人被留置调查后,要么蛮干死扛,招来严厉处罚;要么剖心挖肺,毫无保留地一吐为快,终于将自己钉死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结局,到了后期移送司法机关,无力回天。
要知道,办案机关在案件前期所掌握的当事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往往都是少量的、模糊的。因此,被带走调查前,当事人可以找专业律师做的提前准备是深入熟悉相关法律规定,了解办案流程的技巧,识别办案人也可能设下的陷阱,以便于自身面对调查时巧妙避坑,最后续辩护降低刑期奠定基础。
第二种情况:亡羊补牢。
当事人被纪委监委带走调查后,是不是就彻底放弃、就此认命了呢?当然不是。根据胡久辉律师多年在省事纪委一线调查办案的经验,领导干部被带走调查后,其关系密切人(配偶、情人、司机、子女、兄弟姐妹等)是很有可能也被带走调查的。可能是配合调查、作证,也可能是被留置,甚至移送司法机关。办案机关这么做有两个理由:其一,扩大调查范围,深挖范围,扩大战果;其二,为了从薄弱环节(比如女性、责任较轻的人)寻找突破口,进而为彻底击溃当事人(主要调查对象)的心理防线助攻。
对此,胡久辉律师建议,领导干部被纪委监委带走调查后,家属、关系密切人不要慌乱,应当立即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有效指导。指导的内容包括后续可能面临的配合调查,如何有效提供证言证据但又不会“自掘坟墓”,如何与办案人员沟通等等。
其次,专业的律师,尤其是具有职务犯罪调查相关从业经历的律师,往往能够利用自身多方面渠道资源,为当事人家属提供一些额外的信息,为分析研判案件进展提供关键性的作用。
例如,2020 年,胡久辉律师曾经接到某女性的咨询,其丈夫系长沙市某区政府部门的副局长,因涉及其哥哥(某市委书记)职务犯罪案件,被纪委监委留置调查。该女性虽然未被留置,但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要求其每天到办案点接受询问谈话,并且要求其变卖各种家产,挽救其丈夫。该女性经过办案人员连续一周的询问谈话,已然处于“被洗脑”状态,家人各种劝阻无效,执意要变卖家产、砸锅卖铁救丈夫。后经过胡久辉律师为其抽丝剥茧似的分析、指导,终于捋清了案情、各种利害关系、办案人员的心理和意图,并且指导其后续面临询问谈话时的应对方法和技巧。果不其然,后续其丈夫仅做了党纪政纪处分,没有移送司法机关,得以保留公职,其也没有变卖家产,案件得到完美结果。
关于纪委监委时代的职务犯罪辩护工作,胡久辉律师曾经在多家律师事务所做过公开演讲,分享其多年职务犯罪调查从业经验和辩护技巧。参阅《胡久辉律师:监察委时代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如何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