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易获客:胡久辉律师谈直播爬虫软件犯罪产业链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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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无锡警方破获了一起利用“汇易获客”等爬虫软件获取直播软件客户信息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大案。其简要案情为,软件作者陈某制作并销售爬虫软件,并且在销售过程中根据客户需求添加了抓取个人信息的功能。其销售主要面向电商公司、培训机构和传媒公司,主要用途为电商、培训等业者在直播中,利用“汇易获客”爬虫可以看到观看直播者的姓名、电话号码、关注播主、浏览偏好等,进而直接向该用户发送有针对性的私信,促成直播带货交易,提高转化率。犯罪嫌疑人陈某还通过多名代理商销售此软件,目前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有 48 人,涉案金额 50 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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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业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律师,胡久辉律师认为,从刑事辩护角度解读此新闻,可以得出如下要点:
一、“汇易获客”软件作者及代理商可能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陈某及其代理商明知其“汇易获客”软件具有突破相关直播软件安全机制的功能,仍销售提供给相关用户,且软件数量和销售金额均以超过《刑法》第 285 条第三款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之“情节严重”的标准,应当在 3 年以上、7 年以下量刑。
二、部分“汇易获客”软件用户可能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对于“汇易获客”软件用户而言,他们使用“汇易获客”的目的是非法获取本来通过正常渠道无法获取的直播观众的姓名、电话号码、使用偏好等信息;他们也明知“汇易获客”软件具有获取此类信息的功能。胡久辉律师认为,“汇易获客”软件用户如果获取的客户信息达到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案标准,则可能构成犯罪,具体罪名,应当结合其犯罪情节,以“想象竞合犯”的方式择一重罪处断。
当然,上述新闻中并未提及是否对“汇易获客”软件用户追究刑事责任,但随着案件侦查工作的推进,不排除后续可能会对部分情节较为严重、恶劣的“汇易获客”软件用户追究刑事责任。
三、部分犯罪嫌疑人有取保候审甚至不起诉的辩护空间。
“汇易获客”售卖一案,公安机关抓获了 48 名犯罪嫌疑人,应当均系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为罪名。胡久辉律师根据多年的计算机网络犯罪辩护和实务研究经验认为,随着案件的明朗,犯罪事实逐步查明、犯罪证据逐渐充分,此48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会完整呈现。有的是代理商,有的是辅助工作人员,有的代理商销售金额巨大,有的代理商“生意惨淡”。
胡久辉律师认为,对于那些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应当聘请专业的计算机网络犯罪律师介入,尽早通过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进行有效的辩护沟通,争取取保候审、不批准逮捕,甚至后续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争取不起诉,使当事人免去牢狱之灾和犯罪记录。
而对于“汇易获客”软件作者陈某及其核心主犯、代理商而言,也应当在案件早期尽早由专业律师介入,通过专业的咨询指导,规避法律风险;同时,即使研判公安机关侦查方向和薄弱环节,为后续有效辩护打下基础。
胡久辉律师目前办理的南京市某区检察院承办的曾某、邹某、熊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一案,三人本为一体,也类似作者与代理商的关系,邹某、熊某没有予以重视,被起诉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虽然是缓刑,但是年纪轻轻就留下了犯罪记录的污点,影响自身后续工作和孩子读书、就业。而胡久辉律师的当事人曾某,案发后立即聘请胡久辉律师介入,通过胡久辉律师的指导、提交专业法律意见、与警官、检察官有效沟通,曾某没有被起诉,而是分案处理,目前检察院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关于本案的辩护过程,非常精彩,后续专文介绍)
胡久辉律师提醒,疫情期间,直播、电商、培训、自媒体等线上活动活跃,熙熙攘攘,利来利往,但是也伴生了大量的计算机网络犯罪活动,相关从业者应当予以重视。